Tuesday, July 04, 2006

Stalker Lee

以前,我喜歡叫他作香港羅蘭巴特,於是便有了誰是香港李維史陀,誰是香港德里達之類的爛gag,彷彿很自戀的文化社群。

但他寫的東西真有巴特的風流味,如風一般流暢,有奇異的性感,在大家還未時興本雅明和街頭考察時認同城市浪遊人,Bobo族一出,說不出的興奮;居然擁戴車路士(完全不可救藥的小資產階級意識決定論);一點也不是stalker。

因此,stalker當然可以是一種無傷大雅的裝扮,一種調笑,一種影象遊戲;喜歡或能挪用stalker的起碼代表一種品味。

他喜歡貓,多年前寫了一篇關於養貓的情欲,交到我編的寵物版上發表,記憶猶新,現在更多讀者可以欣賞到他的自戀寫作了;大分歧密碼--光看標題便只知道那信手寫來手到意到的點子,然而,今天我最記得他的,仍是他說的那養貓和養狗的分歧:貓你是打算讓她上床的,狗則不是;你當然可以把狗當作貓來養,但狗其實都該在花園或床底有牠自己的竇。

龍床不如狗竇,他也許也明白喜歡狗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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