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02, 2006

亞伯拉罕的眼淚

上帝承諾亞伯拉罕子子孫孫繁衍不絕,然而卻又要求他把獨生子以撒帶到山上作為祭禮;亞伯拉罕沒有和任何人提起這詭異的事情,只不著一言,帶著兒子上路。

新紮醫生安祖和名醫李科份屬師徒,情同父女,但一次手術的意外,令李科面對身敗名裂的危機,天人交戰下,他將責任都推到安祖身上,他幻想自己和亞伯拉罕相逢辯論於無何有之鄉,他企圖透過詰難折服聖人,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理性。

路上,亞伯拉罕看見種種異象--種種在山上的可能想像,令他飽受信仰的試煉;在一個夢中,以撒夢見自己化身數千年後一女子,孰真孰假,誰來論斷?

山上,亞拍拉罕向以撒舉起了刀;安祖從高處躍下,李科鑄成大錯。如果有淚,該在心裡蒸發掉吧;安祖自由了,亞伯拉罕也自由了。

相隔數千年的人會否走上同一命途?愛.真是可說出來的嗎?芸芸眾生中,有些人正是在無言之中,默默守著對自己和別人的忠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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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Comments:

At 8:57 A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我買了票。。
期待。=)

 
At 2:33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忠誠是一種”幻見”?

梁文道兄最近在成報的專欄中,討論了”寬恕”的問題。”寬恕”當然前設了”犯錯”,但怎樣才算是”犯錯”,便讓人費煞思量了。

在芸芸的”犯錯”中,有一些比較清晰,例如有人無理的謀殺了你的親人,這個人便犯了一項很嚴重的錯誤。

但”背叛” 呢?一般來說,這也被視為一項嚴重的錯誤,但問題是﹕怎樣才算”背叛” ?簡單來說,”背叛” 就是對”忠誠”的違反。但進一步問﹕何謂”忠誠”呢?

用亞伯拉罕這個最極端的例子講,當上帝叫亞伯拉罕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,亞伯拉罕不問情由的照辦,便體現了他對上帝的”忠誠”。但畢竟我們是凡人,如此極端的情況也很難在人間出現;一般來說,”忠誠”往往涉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某種約定俗成、不成文的規範。然而,這種規範並不涉及所有關係,它往往只涉及某種帶感情的關係。所以,在商業關係中無所謂”忠誠”與”背叛”,除非甲方乙方之間同時存在著某種感情關係。可以這麼說,”忠誠”與”背叛”往往發生在一個帶感情的”共同體”當中。

基本上,”忠誠”在此有兩大基本原則﹕1.對對方好,愛護對方(忠); 2.對對方誠實(誠)。而”背叛”,則指﹕1.對對方壞,傷害對方; 2.對對方不誠實。然而,”背叛”在此又有一個條件﹕若果對方對你”忠誠”,而你竟然對對方壞,甚至傷害對方,或對對方不誠實,則你是”背叛”了對方。反過來說,若果對方”背叛”了你,你仍”無條件”地對對方好、誠實,則你無疑是相當”忠誠”的。

所以, “忠誠”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則,那就是”無條件”。

表面看來, 何謂”忠誠”與”背叛”,似乎是簡單直接的,但若我們再加細想,實情似乎比表面看來要複雜得多。例如,若果你對對方徹底坦白,無事不言,你清楚明白,有朝一日,你是有機會因坦白而傷害對方的,那麼你該怎辦?在此,坦白是”背叛”,不坦白也是”背叛”,而吊詭的是,坦白在此同時也是”背叛”,若你選擇不坦白,事後當對方知悉你當初的不坦白,他也可能感到受傷害。

換言之, “忠誠”與”背叛”往往充滿內在矛盾,無論對於準背叛者與準被背叛者來說,都很難找到真正簡單直接的判準。

記得有一次跟朋友談到這個課題,他卻出奇的輕鬆的說﹕”我就不會說自己一定不會背叛誰。你知道,是否被背叛往往是由(準)被背叛者自己定的,不由得我決定!”我想這話有一定道理,而且它也點出了”忠誠”與”背叛”另一特點﹕神秘性與不成文性(甚至不明言性) 。

這讓我想起齊澤克(Zizek)所說的”幻見”(fantasies)的其中一項面相﹕”要發揮功能,幻見必須保持’隱匿’狀態,必須同它所支撐的表層結構保持距離”。其實, 無條件的”忠誠”本身就充滿了內在矛盾,甚至不可能,但吊詭的是,唯其具有某種神秘性與不(可)成文性(甚至不(可)明言性),讓”忠誠”本身的內在矛盾與不可能性(以至空洞)得以遮蔽,”忠誠”才成為可能。換言之,”忠誠”必須是一種”幻見”。

然而, 我並不是說”忠誠”或”背叛”就是虛幻的,因為對於困在這個小小的共同體的人來說,”忠誠”或”背叛”的感覺一定是真的。但問題是﹕如此真實的感覺,它的構成條件卻是”幻見”。這也是”忠誠”、”背叛”以至”愛”最最吊詭之處。

(原刊天使樂園August 24, 2006 at 1:11 am)

 
At 6:02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東方日報網上版

亞伯拉罕的眼淚
25/08/2006

作 為 一 位 多 元 化 音 樂 人 最 有 趣 之 處 , 就 是 可 以 接 觸 各 類 媒 體 和 創 作 不 同 形 式 的 音 樂 。 剛 完 成 與 詹 瑞 文 及 甄 詠 蓓 合 作 的 《 月 亮 七 個 半 》 , 是 兒 童 音 樂 劇 場 , 第 一 次 嘗 試 創 作 了 幾 首 帶 有 童 真 感 的 舞 台 歌 曲 , 和 一 大 串 天 馬 行 空 的 童 話 式 音 樂 。 出 來 的 效 果 未 敢 說 是 十 全 十 美 , 但 總 算 與 舞 台 效 果 互 相 配 合 恰 當 , 能 讓 觀 眾 看 得 開 心 投 入 。 這 已 是 創 作 人 最 大 的 滿 足 。

緊 接 下 來 , 又 為 另 一 齣 舞 台 劇 創 作 音 樂 。 這 次 是 老 拍 檔 許 樹 寧 的 《 亞 伯 拉 罕 的 眼 淚 》 。 樹 寧 的 創 作 一 般 都 比 較 具 創 意 性 , 最 拿 手 就 是 舞 台 空 間 的 巧 妙 運 用 和 不 按 時 序 ( Curonological ) 的 事 方 式 。 這 次 演 出 亦 不 例 外 , 將 《 聖 經 》 亞 伯 拉 罕 面 對 上 帝 給 他 信 心 挑 戰 的 故 事 , 與 一 個 發 生 在 現 代 的 醫 生 誤 殺 事 件 緊 扣 , 跨 時 空 探 討 神 權 、 人 權 和 信 心 之 間 的 關 係 。

除 此 以 外 , 演 出 最 大 特 色 就 是 不 設 觀 眾 席 , 每 場 約 80 人 的 觀 眾 與 3 位 演 員 近 距 離 接 觸 , 穿 梭 於 經 綸 設 計 的 舞 台 空 間 。 3 位 演 員 與 10 位 劇 場 助 理 及 觀 眾 , 在 同 一 場 地 空 間 走 動 , 產 生 了 一 種 頗 有 趣 的 劇 場 表 演 張 力 。

這 個 特 殊 的 表 演 形 式 亦 刺 激 了 我 的 創 意 。 除 了 幾 段 帶 動 氣 氛 的 純 音 樂 之 外 , 我 安 排 劇 場 助 理 利 用 朗 誦 , 和 現 場 敲 擊 製 造 出 一 種 另 類 音 樂 效 果 , 強 調 主 角 內 心 的 不 安 情 緒 , 和 增 加 一 種 觀 眾 能 感 受 到 的 深 沉 壓 迫 感 。 雖 然 , 對 我 來 說 是 一 種 新 嘗 試 , 但 到 最 後 演 出 效 果 出 奇 理 想 , 配 合 許 樹 寧 的 錄 象 效 果 , 製 造 了 一 個 非 一 般 的 舞 台 演 出 。

電 影 音 樂 人   金 培 達

 
At 2:33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信心.信任.信守--詮釋亞伯拉罕故事

在一個藝評活動中,某講者以電影數碼光碟(DVD)內的製作花絮和編導語絲來說明評論的限制;原作者站出來宣稱他的作品如何如何,他/她創作意圖,他/她的藝術語言運用,是否成為規範詮釋的最大條件?

關於過度詮釋的討論,自詮釋和評論活動出現「作者已死」的論調以來,便不絕於耳。詮釋學(hermeneutics)的本義便是釋經學,是對聖經的詮釋,聖經是神說話的紀錄,作者是聖靈,有甚麼比祂更權威?所有的釋經限制難道都不該來自祂的原意嗎?

從來都覺得高舉作者的權威是反評論的,因為作者的神聖地位來自天才論,而天才論不能不經批判便全盤接受。作者對自己作品的宣稱,其實仍不脫評論人和詮釋者的角度,只不過他/她是最貼近自己作品,而且往往是第一個評論人和詮釋者,從而建立了其權威性,但權威歸權威,在性質上,他/她沒有比其他評論人和詮釋者先驗地優勝的地方。

原作者對自己作品的宣稱,並不一定便是創作「原意」,貼切點說,那不過他/她希望大家相信有這樣的一種「原意」。更重要的,是很多作品的生成,本便不存在甚麼原意,不少作者創作時並不是先有意念或企圖,然後才以某種技巧表達這些意圖。反之,他/她起初可能不大清楚蘊藏在內心的一點甚麼,正是通過創作實踐,將之注入作品,化成作品,然後才能以評論人和詮釋者的身份,從中了解以至領悟那到底是一些甚麼。

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釋經上。聖靈的權威毋庸置疑,問題是:作為聖靈代言人的都不是聖靈,通過他們以語言和文字說出來紀錄下來的,不是他們自己的東西,而是聖靈降臨,進入他們而假手他們呈現的東西。因而,任何代言人都有如事先不清楚自己創作意圖的作者,可以做的正好是讓作品(這情況是聖言)先出來,然後再以詮釋者(這情況是釋經者)的身份看看那些究竟是何意義。

詮釋當然都有過度詮釋的問題,但詮釋/分析/評論的限制不是作者原義,而是文本(text)。就釋經來說,任何詮釋都不能跳出聖經本身的文本脈絡,不宜靠沒有經文支持的臆測,不宜插入不相關的外在理論(例如用心理分析和女性主義來詮釋夏娃吃禁果的故事)。

寫《亞伯拉罕的眼淚》的緣起,是和許樹寧談起齊克果(Kierkegaard)在《恐懼與戰慄》(Fear and Trembling)中對亞伯拉罕故事的詮釋。齊克果在《創世紀》第廿二章的文字空隙插入了很多個人想像,但這些想像都沒有違反文本,換言之,不會妨礙原文本結構和原敘事。在亞伯拉罕上山獻祭以撒的三天內,齊克果代他考慮了一些怪異的可能,例如假扮惡魔讓兒子不致失去信仰,但無論這些想法多天馬行空,都沒有違反他最終要手刃親兒的故事內容。齊克果做的,是要為這表面上極不合人情常理的事作出解釋(釋經),而這解釋,最終是要成就因信稱義,成就「信心之父」之所以是「信心之父」。這並不違反聖言的指向。

齊克果是著名的「面向神的存在主義者」,《亞伯拉罕的眼淚》的劇本則由《基督教之貧乏》的作者執筆,對一個基督徒劇團來說,顯然極有膽識。這膽量,不是指敢於面對可能的挑戰和質疑,而是敢於接受異議者的參與和介入,而這膽量的背後,當然便是那信心--自信可以接受可以成就,也信任對方合作的誠意和能力。信心,恰好便是亞伯拉罕故事的精要,沒有它,怎能進入主題?

《創世紀》第廿二章一開首便說,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!這是從聖靈的角度看,但亞伯拉罕本人怎樣看待這件事呢?他有想過這根本便是一場試驗嗎?如果一早便知道這是試驗,而去迎合,而去服從的話,我覺得,他便不是亞伯拉罕了,正如在排練的過程中我們一再討論的,如果亞伯拉罕最大的掙扎只不過是不捨得寶貝兒子以撒,那麼他便不配稱作文明之祖信心之父了;我們作的,是盡量在凡人的角度,窮智見德,把理性考慮所得逼到最盡,才顯突出信心的價值。

創作期間,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之間,當然各有偏重,例如我常想在辯論中引入神學思考,而導演和演員都覺得該有一些感性以至溫情的段落。也曾出現過一些似乎難以調和的分歧,彼此的期望原來有不小的落差,我也曾想過放手,完全交由導演修改文本。幸好最後大家都沒有放棄這齣戲,磨合出一個最大公約數。這不全因為彼此的尊重,大抵對戲劇和亞伯拉罕故事的熱愛,在更大的程度上,構成了令大家放下無謂堅持的緣由。

《亞伯拉罕的眼淚》是一次難能可貴的合作經驗,基督徒會把一切歸於上帝安排,至於一個非基督徒,他要多謝的,除了各位當事人,該便是詮釋原則的信守吧。

 
At 11:42 A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哲學與神學的對話
──與非信徒聯合創作的接納與包容

我們劇團早前公演的劇目《亞伯拉罕的眼淚》嘗試詮譯亞伯拉罕上山獻子之前三日的心路歷程。最初萌生將這故事改篇的念頭,源於一次與朗天談起亞伯拉罕這個人物──朗天援引齊克果的觀點,而我則引用神學觀點。大家覺得有趣,便合作改篇這個故事。

其實這次並不是首次跟朗天合作。早在一九九九年,我們已經在北角公演《浪女支那》劇場;後來又合作製作Animal Form回應沙士。我們的合作形式,一向是由朗天撰寫文本,然後由我根據其文本創作。他給我很大創作自由,我們的合作非常有趣。

今次製作《亞伯拉罕的眼淚》,我和他的交流、討論遠比過去的劇目多,他不斷來看我們排戲,討論我們的改動,然後再調節。由於他不是信徒,他純粹以哲學角度詮釋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;而我不太懂哲學,只是從神學角度去看這件事,並且務求保護聖經,使劇目不違背聖經。結果亦很令人滿意。

有不少觀眾覺得劇中的醫生對上帝的疑問很尖銳,很傳神地表達到非信徒對信仰的質疑,這正正是朗天的觀點。我可以肯定,基督徒一定寫不到那種對信仰的批判,因為我們的信仰自然會化解了那些疑問。譬如說,他以狗比喻亞伯拉罕,理由是亞伯拉罕跟從一個虛無飄渺的上帝,是很笨的行徑。我們基督徒不會這樣比喻亞伯拉罕,但非信徒就會這樣表達對上帝的質疑。

合作的過程中,有些地方的確是達不成共識的,但也有不少地方可以。例如朗天認為亞伯拉罕舉刀殺以撒的一刻,不應流淚,我起初覺得會,但最後給他說服了。相反,我向朗天解釋為何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有權要他獻子,就要將亞伯拉罕出吾珥、下埃及等經歷向他解釋──當然朗天也熟悉聖經,但關鍵是他沒有仔細釋經,所以他最終給我說服了。

不論大家的信仰是甚麼,這次合作建基於彼此的包容和接納。

至於有信徒問我們會否重演,我也很希望可以,但因為演出場地租金超出我們的預算,短期內不能成事了。

(由許樹寧口述,麥世賢筆錄。)
原刊於《時代論壇》 第九九四期.二OO六年九月十七日「眾議園」

(<信心.信任.信守--詮釋亞伯拉罕故事
>一文刊於同期「眾議園」)

 
At 6:00 PM, Blogger San Wen Ji said...

今天看了重演的首場。

看到你這裡有很多相關的資料﹐想引用到我的blog 里。

如果有問題的話﹐麻煩告知。

先謝謝。

 
At 10:54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「樹寧‧現在式單位」六月初在葵青劇院展覽廳重演去年大受歡迎的《阿伯拉罕的眼淚》,看了演出,發覺原來編、導、演都是跟自己過不去的人,都選擇了困難的路走。

編劇是岑朗天。說這個聖經故事,卻加上了一個現代對照,說醫生為了要走自己的路,犧牲了最疼愛學生的生命。這人物跟阿伯拉罕進行哲學辯論,在信心和每人各自心中的正義等題目上爭論不休,很有古典希臘劇的味道。處理這煽情的聖經故事,卻捨情而取理,需要極結實的哲理邏輯,做得很成功。

導演是許樹寧。在展覽廳內間隔出不同空間,觀眾隨場景及演員走,站着看戲其實很冒險,因為觀眾習慣中產劇場,這對他們的注意力和體力都是考驗。這次安排成功,可能是宗教劇的緣故吧!使人想起中世紀禮儀劇傳統,在大教堂內不同空間演繹聖經故事片段,信眾聚集一起( congregation),結成信仰社群;現在每年受難節拜苦路儀禮就是這傳統遺下來的。

演亞伯拉罕的是廖啟智。環繞他的經歷與角色關係的報道很多,這裏不說了,光說藝術技巧。在流動的演區,要讓觀眾進入角色的思辯過程極困難,但他能全程保持一種沉鬱的情緒,而在角色思考過程高潮處有所爆破,情感內涵又真摯動人,演得很好看。

(原載於六月十日.星期日明報)

 
At 12:27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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