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03, 2005

瘋狂的亞伯拉罕

有甚麼比這更瘋狂呢?一天,做父親的聽見一把聲音對他說,把你最愛的兒子帶到山頂,亮出匕首,奪去他的性命,為祂作出獻祭......有甚麼比這更不文明?這聲音命令你背叛作為一個父親的責任,違棄人間不證自明的倫理:你要親手殺死老來才生下的兒子,而他,一臉可愛,對你無限信任,一直是你和你妻子的心肝寶貝......你對自己說,那是上帝的聲音,你的兒子是祂的恩賜,祂只不過取回祂給你的;你情願相信這個,你甚至帶點強逼自己相信這個,但,誰有百分百的確定?誰知那真是上帝,抑或經常假扮祂的魔鬼?...... 

這是《創世記》中亞伯拉罕的故事,也是感動齊克果寫下《恐懼與怖慄》(Fear and Trembling)的故事。齊克果化名約翰尼斯(Johannes DE SILENTIO),想像亞伯拉罕離家,遠行,來到Moriah山上,亮出佩刀,想像中的亞伯拉罕對愛兒以撒露出猙獰面目,他要在兒子臨死前視他為一個怪物,一個崇拜偶像的叛徒,那樣,兒子便不致於失去信仰。另一個想像:亞伯拉罕唯唯諾諾,拉著兒子走上祭壇,在最後一刻上帝「改變主意」,以公羊代替以撒,但自那時起,亞伯拉罕便老了,他無法忘記上帝曾對他作出殺兒的要求,以撒繼續長大,但亞伯拉罕的眼睛暗了下來,他再也無法樂起來。

第三個想像:亞伯拉罕準備好一切,要用兒子的血祭祀上帝,他舉起刀,但以撒看見亞拍拉罕那沒有拿刀的手絕望地緊握著,全身都陷入顫慄中;上帝收回成命,父子倆回到家裡,以撒對山上所看見的噤若寒蟬,但自始他不再信神,沉默中他渡過一生。

亞伯拉罕是以色列的第一個族長,以色列文明由他開始,聖經中,耶和華多次自稱是亞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的神,然而,他卻做出了一件所有人都不能明白了解的事。強調理性啟蒙的康德在《單在理性範圍內的宗教》中,舉出的反例不也便是這故事嗎?上帝許諾亞伯拉罕子子孫孫繁衍世上,但卻又叫他把兒子的生命獻給祂--何其荒謬?要一個父親的手染上兒子的血,待他煞有介事準備(無論是心理上和實際上)好了,又在最後一刻叫天使擊落他的刀,簡直有點故意作弄人了(魔鬼的特性)。聽到一個不合常情乖離人性的命令,理性告訴我們,它有可能出錯!它不能普遍化(實在不能想像人人都會如此聽命殺死親兒),它不是真正的無上命令。

難道約翰尼斯不清楚這些嗎?亞伯拉罕難道不正是一個瘋子嗎?他甚至和殺女的麥錫尼王阿加曼儂(Agamemnon)不同;月亮女神Artemis(即戴安娜)諭令阿加曼儂殺死女兒Iphigenia,交換海風把希臘聯軍艦隊送到特洛伊,阿加曼儂起初不肯,卻在領袖責任和城邦美德的重大壓力下(當然,最後還是要數攻打特洛伊那最大原因,不排除是仇恨),不得不犧牲女兒。阿加曼儂是面向國民的,亞伯拉罕卻只有自己,他的行事不足為外人道--他沒有告訴妻兒,不準備作任何交代,他的立意無法普遍化,後人為了理解,只能訴諸宗教絕對誡律下的屈從,但這種屈從,不單不會燃亮生命,相反,只會叫個體在沉默中遠離信仰和快樂。

大部份瀆神的說話都是當事人在感到極度不義和宰制時說出來的;當哀綠綺思(Heloise)知道阿伯拉德(Abalard)被閹割之後,她大叫:沒有上帝!當杜古拉伯爵(Dracula)血戰回城,發現愛人誤以為他陣亡而自盡,他也大叫:沒有上帝!亞伯拉罕舉起利刀,就要向以撒插下之際,離大叫「沒有上帝」相差多少?我們可敢想像,上帝不想多一個瀆神的人,才叫天使擊落他的刀?
為了理解,我們只有想像,是上帝去試探/試煉亞伯拉罕!試探不一定代表試探者沒有信心,不一定是缺乏安全,而是為了磨煉信徒的堅定。這也是傳統教會關於這故事的「標準答案」。

但如果亞伯拉罕有香港人的聰明靈巧,他猜到上帝的心意,他了解如何通過試煉,他的殺兒獻祭便只是裝扮,到最後是一場賭博。

再反過來想,賭博本身也是裝扮,用來掩飾無條件的屈從。帕斯噶(Blaise Pascal)不是提出過那著名的上帝存在賭博「論證」嗎?--上帝存在,或不存在;假使上帝不存在,你相信祂,只不過是受了騙,還可能不失為一個美麗的夢想;假使上帝存在,你不信祂,便會下地獄了,所以,你押那一寶?上帝究竟存在,還是不存在?

同一邏輯,亞伯拉罕可以問自己:上帝真的叫我獻上愛兒,或者祂只是要試一試我;如果是上帝真意,我服從祂固然無礙,如果祂是試煉,我更要服從祂,堅定祂對自己的信任......正是有了後一個如果,盲目服從也顯得有了「支持」。

可是,約翰尼斯情願亞伯拉罕是瘋子!以上種種理性以至過份理性的考慮都不屬於這位文明之祖。文明之祖,不該是最不文明的嗎?如果光明代表文明,文明的起源不便該是黑暗的嗎?《道德經》很清楚的寫道:「無名,天地之始;有名,萬物之母。.....兩者同出,異名同謂,玄之又玄,眾妙之門。」玄,便是黑暗,光照不到的,不是讓人去理解,甚至無以名狀,無以指稱,只能以沒有名字作為名字,又或者勉強說出一個名字,然而,即使這樣做,這些名稱概念所指向的,仍然是暗黑混沌,玄奧無窮。

印度有《奧義書》,中國有《道德經》,希伯來的舊約聖經,不也是充滿不可解的玄奧秘義?在理性的面前,它是野蠻,是瘋狂,是迷思,但脫魅之前的入靈,是不可說。

亞伯拉罕離家出發到Moriah去,他帶走了甚麼,遺下了甚麼。他遺下的是世人的理解,世俗的道德,他帶走的是信仰。魔鬼用權力金錢誘惑耶穌,但亞伯拉罕面對的誘惑卻更大--人間的良心和道德律!他有所愛,他愛以撒,也愛上帝,但後者卻以一個所有人(包括他)不能理解的方式回應他的愛。他沉默,他無語,他將秘奧懷保於心,因為他也不明白,可能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說。只有這樣,他才不致於失去那獨一無二的存在,在他胸臆間那獨一無二的召喚。一說出來,便不是那了,一說出來,便把那變得普遍了,那吞噬任何獨體的普遍,那供知性想像的普遍。
放到今天,在心理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面前,亞伯拉罕註定被診斷為戕兒的瘋子,他聽見聲音(異聽),他自我退縮,他內向,在女性主義政治正確標準下,他更大可被認為:在父權主義的鐵屋裡咆哮。奇怪的是,他成為文明之祖,文明其中一樣最重要的價值--誠信,在他那裡找到源頭,找到了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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