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22, 2006

Pharmakos

香港電台有一個節目叫思潮作動,其中一個環節叫:為藝術犧牲。

娛樂版上的「為藝術犧牲」,通常關於某演員在鏡頭前脫衣服;古希臘的Pharmakos,則是神祗祭品,以前是人,後來是動物以至象徵器物。這些犧牲通常被餵得飽飽的,放血後火化成灰,撒到愛琴海去。

要為藝術犧牲, 不便是為藝術做代罪羔羊嗎?替罪者的特性是:他/她是無辜的,甚至大家都知道他/她是無辜的,他/她受到無故的恨。人們將之祭旗,不是因為其有罪,而正好必須以其無罪,才要用其血,用其肉,供神享用。

犧牲是一種排斥,同時是一種接納。透過儀式被排斥的被接納了,甚至令大夥兒蒙益。不!是由於神祗受享,被排斥者令我們得以受納(為神接納)。做Pharmakos的條件不是漂亮,人們不是以最漂亮的供神受享,而是以最「有害」的,最異類的(當然最美麗的也往往最有害),最令社會不安的東西上祭,獻祭同時在淨化。

Pharmakos,後來也指巫師、祭師,再引伸為靈藥,因為有了它,獻上了它,大家都會得到神的眷顧,都會得救。但靈藥從來同時也是毒藥,它本來是「有害」的,本是社會,是身體所該排斥的,並非與之相合的,非原生的,不自然的,只不過它成為雙刃利劍,協助「治療」「病態」而已。

某意義下,書寫也便是這種Pharmakos,它遠離超越對象,但其操作又挽救了對象的普遍性;耶穌基督當然也是Pharmakos,猶太人把他視作代罪羔羊,挽救了民族,甚至挽救了世界。

Labels: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